来源:未知 日期:2019-06-19 13:35 浏览量: 次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国卫医发[2016]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等文件精神,北京长峰医院积极响应号召,加强医疗资源优势整合与共享,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质量”的目标。
为提升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满足周围广大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健康需求,拟对我院放射科DR摄影和胃肠检查现有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改造,新建一处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使用一台PET/CT和放射性F-18药物开展显像诊断,提升我院诊疗水平。
现对新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长峰医院新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联系人:祝中旋
电 话:186 0072 8773
北京长峰医院
2019 年 6月19日